公示

NOTICE

公示

   经学生申请,班主任初评推荐,校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张少艮等67名学生为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2017年9月4日—9月9日,凡发现上述资助对象有以下行为之一,请及时以书面、短信或口头形式向学工处校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反映。

   1 、触犯国家法律、条例,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全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2 、采取欺骗手段,弄虚作假者。

   3 、在校期间不遵守校纪校规,日常行为表现不好,屡教不改,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4 、购买高档娱乐或学习用品;节假日或假期自行外出旅游;穿高档服装等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等。

   附件:名单(请下载查阅)

 

举报电话:0718-6299601

                            学生事务中心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