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NOTICE

告家长书(2017年4月月假)

告家长书20174月月假)

尊敬的家长:

   您好!良好的家校合作是孩子成长的沃土,是孩子奔向成功的桥梁,在本次放假之际,请您切实做好孩子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同时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一、签订一份承诺书,阅读一封信

请您和孩子学习、签订并严格履行《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有害物品进校园》承诺书,切实保障学校及您孩子的安全;请您认真阅读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您孩子一起强化预防溺水的意识,肩负起监护责任,确保孩子的安全。

二、严格执行城区禁鞭规定

按照4月1日正式实施的《来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新界定禁鞭区域内禁鞭的通告》 ,我校属于禁鞭区域,请您和孩子严格遵守,严禁在我校及其他禁鞭区域内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格遵守学校门卫制度

为了确保校园安全,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营造严谨的教学氛围,请悉知如下学校门禁管理规定:

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家长给孩子送衣物等东西的,在南大门门口递交;临时到校可联系班主任通知学生到校门口见面。

2.非放假时段,学生不准出校门,特殊情况,须凭签字统一的专用请假条刷卡出门。严禁学生翻越校门、院墙,一旦发生,一律劝退。

3.进入学校的办事人员须由校内相关人员亲往门口接入,或者致电南大门(不是接听电话)允许访客进入,访客严格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换取嘉宾证、会客单后方可进校。

4.校门口严禁停放各种机动车辆,来访车辆请有序停在门外停车场。

5严禁学生在校门口及围墙各处接收快递,一经发现按携带手机处理。

6.禁止各种商贩在校门口摆摊设点。

7.放月假时,学生集中在校内乘车离校;不集中乘车的,须有班主任签字的“非统一离校证明”并有家长前来方可出校门。

8.严禁外卖入校,禁止辣条、卤制品、奶茶等校外熟食、饮料进校。

9.严控管制刀具等危险有害物品进校园。

再次感谢您对学校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您对学校提出宝贵的意见。敬颂

春祺!

华中师大来凤附属中学.湖北省来凤县第一中学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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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会邀请函

尊敬的家长:

    为了加强家校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学校研究决定于2017年4月8日(星期六)下午全校三个年级同时召开家长会,恭请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准时到会,谢谢合作!

一、地点:14:50之前到校的家长候场地点为学术报告厅(有指示牌和志愿者),家长会的地点为子女所在的教室,家长会后与各科任老师沟通的地点为教师办公室

二、时间:开始进班时间为14:50,正式开始时间为15:15,家长离校时间为18:30之前

三、温馨提示:1.自驾车的家长请在校门口停车场或大道两侧上有序停放,确保道路通畅;2.校内禁烟,请您不要在校内任何地点抽烟;3.为保证家长会效果,希望您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大声喧哗,会议期间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设置成静音状态。

请您填好下面这张回执表。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本次家长会,除填写回执表外,还烦请您提前与班主任电话联系,并及时了解家长会的相关内容。  

我们热切期待您的光临!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华中师大来凤附属中学.湖北省来凤县第一中学    2017年3月28日

…………………………由此剪开,交给班主任…………………………………

2017年春季家长会回执

 

学生姓名

所在班级

是否准时参加

与会家长签名

与会家长手机号

 

 

 

 

 

 

《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有害物品进校园》承诺书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为确保我校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请各位家长配合我校教育、监督、管理好的孩子,履行监护人的责任,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不携带管制刀具、烟花爆竹、香烟、火机火柴等各种危险、有害的物品进入校园或公共场所。与家长学生签订承诺书。

一、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品的危害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的危害性在于:一是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构成犯罪二是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三是由于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棍棒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携带烟花爆竹、香烟、火机火柴等可能诱发火灾,造成人身、财产的伤害。因此,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烟花爆竹、香烟、火机火柴等,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或伤害的需要。

二、管制刀具管理规定

㈠管制刀具的种类:⑴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⑵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 ⑶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⑷其它类型刀具,包括水果刀、工艺刀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⑸双截棍、三节棍等棍棒、玩具枪等具有风险性的游玩器具

㈡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规定:⑴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如果屡教不改,就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后果的,依法处理。⑵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人,即使其未造成任何后果,也要给予治安处罚。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学校不定期进行管制刀具等危险有害物品的清查收缴,凡发现将管制刀具等各种危险有害的物品进入校园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性质严重的予以劝退。

举报电话:0718-6299946     举报信箱:hustsongtao@126.com

湖北省来凤县第一中学•华中师大来凤附属中学  2017.3.29

上述内容本人已知情,已充分认清非法携带、持有管制刀具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本着对本人、学校、家庭、社会负责的精神,为了净化校园治安环境,杜绝各类校园涉刀事件发生,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共建和谐校园。

本人承诺:决不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烟花爆竹、香烟、火机火柴等进入校园

监护人承诺: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决不允许被监护人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烟花爆竹、香烟、火机火柴等进入校园。若违反规定,愿意接受相关处罚。

《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有害物品进校园》承诺书回执

: ______级____班       学生(签名)____________

监护人(签名):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