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2015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做好宪法日系列学习宣传活动,根据教育部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5】63号)和《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的通知》(教普法办【2015】1号)以及来凤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来凤县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做好我县教育系统宪法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校遵照执行。
一、认真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一)请有条件的寄宿制学校组织师生收看由教育部举办的宪法晨读活动,普法网链接地址为:xianfa.qspfw.edu.cn;活动时间为12月4日7:20—8:00。
(二)不能收看晨读活动实况的学校要利用晨会时间组织师生诵读宪法,诵读重点内容为:宪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
二、加强学习宣传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法执教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宣传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理念、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引导广大师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落实“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三)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升国旗、班队会、法制教育课、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方式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自己在网上查找)。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二)紧扣主题,加强宣传。要围绕“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主题,结合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和五中全会精神宣传活动。
(三)注重创新,务求实效。各校要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为契机,深化“法治学校”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扎实开展“小手拉大手”让学生带法回家活动,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校将2015年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的系列活动图片(2—3)及活动总结于2015年12月20日前上报教育局工会办公室。
来凤县教育局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