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处室:
为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师德高尚、业绩突出的骨干教师队伍,形成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树立典型人物,发挥榜样力量,积极推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又好又快地进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校县合作办学协议,结合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和具体实际,决定评选我校首批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从我校各学科一线工作的教师中评选产生。一直未中断教学教研工作(周课时不少于两节),且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建树和影响的学校领导干部,也可以参加评选,获得校级以上相关荣誉称号的此次也可申报评选。
二、评选名额
首批校级名师5名左右,学科带头人10人左右,优秀青年教师15名左右。宁缺勿滥。鉴于是首次评选,评选名额根据申报和评选情况具体而定。
三、评选条件
见附件。
四、评选原则和程序
评选工作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具体指导下加以实施。
评选工作程序:
(1)个人自荐申报。各备课组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评选文件及条件,动员优秀教师自荐申报。
(2)教研组推荐上报。教研组长广泛征求组内教师的意见,组织选推荐,每个教研组推荐每类候选对象原则上不超过2人。
(3)学校组建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工作。采取职业道德考核、听课考察、业绩评价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拔。
(4)选拔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张榜和网上公示审定名单。
(6)学校发文授予相应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注:本次申报采取自荐和教研组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五、报送材料
1、《首届名师、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申报表》
2、业绩(获奖)情况一览表
3、各类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及印证业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其他业绩材料复印件(有代表性的教研论文、论著、专业出版物、教科研课题、结题报告等)。
5、反映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工作的印证材料。
6、近五年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复印件(单位审核盖章)。
7、有代表性的听课笔记和原始教案。
8、其他证明材料。
上报材料须真实齐全。
七、有关待遇
1、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优先推荐参评校外相关评选。
2、优先选派参加各类高层次骨干教师培训及研修。
3、晋升晋级、出国考察学习等方面优先考虑。
4、在当选届别内,每月享受学校发放的一定数额的工作津贴。
八、时间安排
9月10日,宣传动员。
9月21日印发通知。
10月15日完成自荐和教研组推荐。
10月17日,上报推荐材料。
10月18日组织评选,公示结果。
10月22日,召开表彰大会,发放证书。
九、工作要求
1、各教研组要高度重视推荐评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工作中要坚持条件,择优推荐,把思想素质好,专业功底扎实,教学实绩突出,学生及家长认可,能够真正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选拔出来。
2、各教研组在推荐中应注意推荐对象的学科结构,注意向教学一线中青年教师倾斜,破除论资排辈思想,鼓励冒尖,大胆选拔推荐在教书育人中确实拔尖的青年教师,使之脱颖而出。
3、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申报或推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全校通报,对个人记入师德档案,取消参评资格,并报第二纪工委。
2015年9月20日
附件一:
华中师大来凤附中首届名师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名师必须在学校优秀教师中产生。来校工作满三年且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即可申报名师。名师的评选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二、评选条件:
名师除具备人民教师的基本素质之外,还至少达到以下七条中的四条。
(1)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独特的教学风格,每年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不少于两篇,且在所教学科内产生一定影响;
(2)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了校级以上(含校级)科研课题,且每年都有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
(3)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每年主讲校级以上(含校级)公开课或研究课不少于两节,且获得同行好评;
(4)积极支持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在学校招生工作、宣传工作、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有榜样引领作用;
(5)坚持教书育人,注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每年重点关注的学生不少于四人,和学生交心谈心的次数不少于十次;
(6)平时教学或者所带班级高考成绩特别优异——取得突破性的进步;
(7)对该名师候选人教研组内同意推荐的不少于四分之三。
以上条件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考核材料,由学校名师工程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才能参与名师的竞选。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为名师:
(1)在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方面:①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方面表现不好者;②受党内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③受各种刑事处分者;④体罚、侮辱学生情节严重者;⑤师德表现不良者;⑥不参加集体活动,思想意识差、个人主义严重者;⑦参加赌博者。
(2)在业务方面:①担任班主任工作未满3年或不胜任班主任工作者;②未上示范课、研究课、公开课;③不积极参加教研活动的;④组织或参加各种以盈利为目的的办班、讲课、竞赛活动者;⑤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活动者。
校级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的方案及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培养和造就一批师德高尚、业绩突出的骨干教师队伍,并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物,通过同伴互助、师德示范、专业引领,有效促进我校教师队伍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评选范围
1、所有在职在岗承担教学工作的老师;来校工作满三年且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规定,违反教育行政及学校有关规定的,不予推荐和评选。
2、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
三、评选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1、资格条件
学校已聘高级教师岗位的在岗教师;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优秀荣誉称号。
2、基本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办学理念。师德高尚,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勤奋努力,爱岗敬业,团结教师,爱护学生,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有偿家教、体罚学生、歧视学生、索取、乱发资料等五条戒律和学校公寓外住等违纪行。
②积极参与新课改,开发校本课程,编写校本教材、创新作业和学案,积极参与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并担任指导教师。体艺计心等其他学科有获得全州一等奖以上奖励,或者在全州大型活动中独立承担设计方案并圆满完成任务;
③教育思想端正,教学方法先进,在转变学习困难学生、培养优生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经验,教学效果显著,排序必须进入年级前50%。
④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在校本行动研究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至少参与学校重点及以上课题的研究。至少有校级以上获奖论文,有出版的学术专著。
⑤积极培养青年教师,全程跟踪并指导新教师的教育教学过程;为新教师开放教案、开放课堂、开放教育教学过程;听课每学期不得少于10节,每学年至少上一节示范课。
(二)优秀青年教师
1、资格条件
年龄不超过35周岁,教学教研工作年限满3年;原则上应具备班主任或副班主任或德育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至少获得一次校级级以上的荣誉(含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近3年来有外出科研或教学交流经历者。
2、基本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办学理念。师德高尚,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勤奋努力,爱岗敬业,团结教师,爱护学生,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有偿家教、体罚学生、歧视学生、索取、乱发资料等五条戒律和学校公寓外住等违纪行。
②积极参与新课改,参与校本课程开发,参与编写校本教材、创新作业和学案,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体艺计心等其他学科有获得全州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者在学校及以上大型活动中独立承担设计方案并圆满完成任务。
③教育态度端正,教学方法先进,在转变学习困难学生、培养优生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经验,教学效果显著,排序必须进入年级前60%;主动承担公开课或研究课;积极承担晚自习辅导或课余辅导。
④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主动参与校本及校级以上课题研究;撰写论文,至少参加一次校级级以上论文大赛。
⑤认真撰写教学反思,经常性地主动向导师汇报工作情况,经常性地听课,态度认真,听课节数每学期达20节。
⑥积极承担学校外出科研教学活动,并能出色完成任务。
参考细则:
根据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的评选条件,具体评选细则如下:
学科带头人的评选细则
一、 师德20分
1、爱国守法,无“五条戒律”和学校公寓外住等违纪行为,10分;
2、服从学校安排,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办学理念,10分。
二、课改15分
1、开发校本课程,5分;
2、编写校本教材、创新作业、学案,5分;
3、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并担任指导教师,5分。或指导学生获得全省性一等奖以上奖励,5分;或者在全省大型活动中独立设计方案并完成任务,5分。
三、教学20分
1、评教评学排序在年级前30%,10分;前40%,8分,前50%,6分。
2、教学效果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突出,或高考成绩突出,在年级排序前30%,10分;前40%,8分;排序前50%,6分。
四、科研15分
1、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参与校级以上课题,5分。
2、积极撰写论文,论文获得县级以上奖励5分,校级3分。
3、有出版的学术专著5分。
五、带新20分
1、指导教师全程跟踪并全面指导新教师的教育教学过程,5分;
2、指导教师为新教师开放教案、开放课堂、开放教育教学过程,5分;
3、指导教师听课每学期不得少于10节,5分;
4、每学年至少上一节示范课,5分。
六、外出教研10分
1、积极承担学校对外教研工作,并能出色完成任务5分。
2、积极指导年轻教师外出参加教学比武竞赛等活动,并能出色完成任务5分。
七、扣分(根据平时记载)
1、未参加教研活动的,一次扣2分;
2、经检查,有违教学纪律的(旷课、迟到、早退、课堂睡觉多、上课或考试玩手机等),一次扣3-8分。
优秀青年教师评选细则
一、师德20分
1、爱国守法,无“五条戒律”和学校公寓外住等违纪行为,10分;
2、服从学校安排,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办学理念,10分。
二、课改15分
1、参与开发校本课程,5分;
2、参与编写校本教材、创新作业、学案,5分;
3、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5分;或指导学生获得全省性二等奖以上奖励,5分;或者在学校大型活动中独立设计方案并完成任务,5分。
三、教学30分
1、评教评学排序在本年级前30%,10分;前40%,8分;前50%,6分,前60%,4分。
2、教学效果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突出,或高考成绩突出,在年级排序前30%,10分;在年级排序前40%, 8分;在年级排序前50%,6分;在年级排序前60%,4分。
3、积极承担公开课或研究课,5分;
4、积极承担晚自习辅导和课余辅导,获得校级优秀辅导奖励,5分。
四、科研10分:
1、参与校本及以上课题研究,参与校级以上课题5分。
2、积极撰写论文,论文获得县级以上奖励5分,校级3分。
五、新秀15分
1、认真撰写教学反思,导师认可,5分;
2、经常性主动地向导师汇报工作情况,5分;
4、经常性地听课,节数每学期达20节,5分。
六、外出教研10分
1、积极承担学校对外大教研工作,并能出色完成任务,5分。
2、积极参加学校外出培训活动,表现优秀的,5分。
七、扣分(根据平时记载)
1、未参加教研活动的,一次扣2分;
2、经检查,有违教学纪律的(旷课、迟到、早退、课堂睡觉多、上课或监考玩手机等),一次扣3-8分。
3、不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比赛、论文等的,一次扣5-8分。
附件下载
1.名师申报表(点击下载)
2.校级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申报表(点击下载)